·天新网首页·加入收藏·设为首页
首页|笔记本|手机|数码相机|摄像机|MP3/MP4|主板|内存|显示器|办公|打印机|下载|开发|学院|汽车|业界
硬件|台式机|数码|数字家庭|投影仪|GPS/CPU|显卡|硬盘|服务器|网络|一体机|驱动|源码|考试|游戏|通信
您现在的位置:天新网 > 天新汽车 > 购车 > 汽车信贷
[交强险指南]出事故切莫"私了"
http://auto.21tx.com 2006年07月04日 四川在线-华西都市报

1 2 下一页

    保险行业协会昨日提示:出了事故切莫“私了”

  6月30日,成都市场上卖出了第一批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(交强险)保单。据介绍,从7月1日到10月1日的三个月内,所有机动车辆都要投保“交强险”,并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。10月1日后,若发现车主未按规定投保“交强险”并开车上路,交管部门将扣留机动车,同时要求车主依规投保,车主将处应缴保费两倍的罚款。如果车主原商业三者险尚未到期,可以暂时不买“交强险”,但必须随车携带商业三者险保单。

  交强险赔付不得私下约定

  保险行业协会昨天提醒消费者,发生事故后,在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,车主不得私自向受害人承诺赔偿。

  据介绍,6万保额的交强险“涵盖”了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。在两车互碰的情况下,即使是有责任一方的机动车,也可通过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获赔。但需注意的是,如果在一个保险期间内索赔次数过多,且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有责任,该车续保时,保险公司将上调保费。

上一篇: 4家财险公司违反限折令被罚6万
下一篇: 交强险次年保费随事故多少增减

1 2 下一页

25年牵手相伴,2500台经典机型限量特供,800-858-2883手机400-884-9425

汽车频道推荐
汽车热点文章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 工作机会 | 版权声明 | 欢迎投稿 | 网站地图
Copyright © 2000-2009 , www.21tx.com , All Rights Reserved .
晨新科技 版权所有 Created by TXSite.net